本项目“金平县人民医院新、老院区第三方污水检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云南垚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2.1项目编号:YSHH招-P23011;
2.2服务内容:根据环境监测需求,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指标进行采样分析、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结果报告,服务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咨询、采样、运输、分析测试、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具体监测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采购人预算:约246000.00元;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乙方所实施的采购需求项目的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2.5服务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完整检测报告;
2.6服务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方指定地点)。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范围相符;
3.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3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3.4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一年的申请人如无业绩可提供情况说明,本条不作为废标条件);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垚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恒基国际A20-1商铺)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五楼小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和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金平县广街22号
联系人:邵老师
电 话:1536836201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垚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恒基国际A20-1商铺
联系人:黄露
电 话:15394886163